咏史示儿 其二

王弘诲 〔明代〕

亲亲之谓仁,敬长之谓义。
仁义本并行,夷齐则皆是。
学夷曰从父,学齐曰尊君。
君父各有当,情理贵无愆。
所以民无称,仲尼谓至德。
亶父岂不慈,伯季亦奚择。
大人有不为,义在无信果。
正名岂为迂,言行必求可。
至理谅斯在,明训炳丹青。
归求有馀师,箪豆戒徇名。

王弘诲

(1542—?)明广东琼州定安人,字少传,号忠铭。嘉靖四十四年进士。选庶吉士,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初释褐,值海瑞廷杖下诏狱,力调护之。张居正当国,作《火树篇》、《春雪歌》以讽。有《天池草》、《尚友堂稿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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